课堂笔记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应急照明技术标准》
全国消防工程师网 时间: 2019-05-20

  中除教材内容外还有大量规范将做为考题的出题依据,以下是网校收集整理到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9》内容,请考生参考学习!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9》

  5 系统调试
  5.5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系统功能调试
  I非火灾状态下的系统功能调试
  5.5.1系统功能调试前,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灯具自带的蓄电池应连续充电24h。
  5.5.2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对系统的正常工作模式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正常工作模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中电源应保持主电源输出、应急照明配电箱应保持主电源输出;
  2系统灯具的工作状态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5.3非持续型照明灯具有人体、声控等感应方式点亮功能时,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使灯具处于主电供电状态下,对非持续型灯具的感应点亮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灯具的感应点亮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使灯具的设置场所满足点亮所需的条件;
  2非持续型照明灯应点亮。
  II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功能调试
  5.5.4在设置区域火灾报警系统的场所,使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对系统的自动应急启动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自动应急启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
  2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断主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
  5.5.5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对系统的手动应急启动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手动应急启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手动操作集中电源的应急启动控制按钮,集中电源应转入蓄电池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且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
  2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手动操作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应急启动控制按钮,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切断主电源输出,其所配接的所有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且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
  3照明灯设置部位地面水平最低照度应符合本标准第3.2.5条的规定;
  4灯具应急点亮的持续工作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3.2.4条的规定。

  5.6备用照明功能调试
  5.6.1根据设计文件的规定,对系统备用照明的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备用照明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切断为备用照明灯具供电的正常照明电源输出;
  2消防电源专用应急回路供电应能自动投入为备用照明灯具供电。

  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更多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资讯及课程培训可关注频道或点击网站右下角在线客服咨询!